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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韬等了很久都没等到,有些失落,可能她有事吧?

没多久后,徐朝宗回来了,宿舍另外两个人难得没泡在网吧。拖地扫地这种事,不属于女人,也不属于男人,属于看不下去的那个人,徐朝宗简单地扫地拖地,看着阳台上破了好几个洞的毛巾,那是室友的,他转移了视线,只当自己没看到。

曾经徐朝宗在生活方面也只是普通男生。

各种习惯都是跟孟听雨在一起之后才培养的,比如主动拖地扫地,比如炖汤。

两人也蜜里调油过,那些美好的日子,不只是孟听雨记得,徐朝宗也记得,他们会手牵着手去菜市场买菜,他们会制定生活计划,她切菜备菜、他炒菜,她说炒菜的油烟对皮肤伤害很大,他洗碗、她拖地,在不那么忙的时候,两人会窝在沙发上看电影。

那不只是孟听雨的十八年,也是徐朝宗的十八年。

如同刀刻斧凿,她早已是他生活中的不可缺少。

他一直这样认为。

可这个世界上谁都能离得开谁。

盛韬翻箱倒柜的动静,吸引了宿舍三人的注意。

王远博含着烟瞥了一眼,“韬哥这是要去走秀?我看你换了几套衣服了,怎么,明天有约会?”

盛韬不自在的摸了下头发,“我表现这么明显?”

“靠!”

“还真是?谁啊??”

盛韬反而有些不好意思,很显然类似害羞的情绪跟室友们表现出来,这是很惊悚的一件事。他清了清嗓子,眼里含笑,“宣布一下,我遇到我的真爱了。”

除了徐朝宗,另外两个人对盛韬的“真爱”很感兴趣,跟在他身后不停追问。

“咱们系的,还是外系的?”

盛韬终于确定了明天的穿着,抽空看了眼手机,孟听雨依然没有回复,他将手机锁屏。

“不是,新闻传播学院的。”盛韬回,“大一。”

王远博啧了声,“还真是辣手摧花,大一学妹才刚报到多久,你这就盯上了?韬哥手速果然一绝。”

盛韬没搭理这话,但笑容很荡漾。

“认识多久了?”

“今天认识的。”盛韬也不愿意透露太多,“反正我还在追,我真的特别喜欢。”

徐朝宗只在听到新闻传播学院时愣了一下,但很快地就平静。

“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着你去玫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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