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婴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33小说网www.bqhost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不知何时偷偷跟在她身后进屋的施云声:……

施云声嘴角一挑,语调讥诮:“小孩子最好不要看什么?你被吓到的样子?”

他在狼群长大,没被寻回施府时,过的是茹毛饮血的日子,怎么可能害怕血肉。

只有施黛会将他看作小孩对待,嘘寒问暖还不够,连稍微血腥些的画面都不愿让他瞧见。

浓郁腥气扑面而来,施云声默不作声,看了看施黛发白的脸。

她显然很不适应这种味道,蹙眉捂着鼻子。

麻烦。

沉默一会儿,小孩沉着一张脸,抬手于半空轻轻扇动,带来几缕清爽微风。

仿佛只是他自己觉得太腥,一边扇风,一边小声冷哼:“难闻。”

哪有狼族不习惯血腥气的。

施黛刹那了然,抿唇笑笑,往他身旁凑了凑。

卧房狭窄,空间被腥气填满,如同发酵的罐头。

一具男性尸身横躺于地面,皮肤被一刀刀反复割开,右手似被野兽啃咬过,掌心消失无踪。

死者名为陈书之,今年四十有五。

都说术业有专攻,阎清欢今夜战战兢兢这么久,面对这具堪称狰狞的残尸,竟渐渐放松下来。

“淡紫云雾状小块尸斑,尚未有铜钱大小……”

将狐皮大氅脱下,阎清欢毫不在意地面污血,小心翻动尸首:“此人遇害约莫半个时辰。”

“半个时辰?”

施黛:“我们从镇厄司动身前往昌乐坊,恰好是半个时辰之前。”

他们之所以赶到昌乐坊,是有人来镇厄司报官,声称在芙蓉园见到了新的志怪故事。

想必在那时,凶手已经对死者下手了。

“伤口出血极多,喷射状。”

阎清欢垂首,借着烛火,端详尸体上的数道血痕:“血口边缘收缩,是生前形成的伤势——此人活着的时候,就被一刀刀割破血肉了。”

临死之前,这人受过难以想象的折磨。

前胸、脊背、手臂、大腿,每一处肌体皆被锐物切割,宛如凌迟。

阎清欢学医多年,对尸身枯骨屡见不鲜。无论瞧上去有多瘆人,不过一滩血肉罢了,不像活人和厉鬼,能眨眼间要他小命。

“脖子上有条勒痕,色泽深红,乃死前所致。至于手脚和小腹的撕扯伤……”

阎清欢道:“应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其他类型推荐阅读 More+
我从东北出马到广州

我从东北出马到广州

三清书生
一个被狼妈妈养活的出马少年因命运的安排从东北来到了广州,在一次次克服任务困难后逐渐成长为出马大仙,展开了惊心动魄的异能斗争之旅,最终战胜异世界的恶魔,守护了广州龙脉。
其他 连载 48万字
造孽,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

造孽,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

水月聆风
她任劳任怨养了公婆小叔一年多,终于等得相公充军归来,却不想他回家的第一件事竟是要休妻,休妻不成便想毁她清白,将她卖给混混糟蹋,再以通奸之名定她大罪,将她踩进泥地里永不翻身。 二次重生回来,叶棠手持砍柴刀虐得渣男哭着求和离,夺回嫁妆改嫁村里最俊的懒汉。 什么? 懒汉是萧氏一族三个辈分最高的长辈之一,前夫见到他也得尊称一声六太爷。 叶棠摇身一变成了前夫的六太奶奶,滋味简直不要太爽,一个不顺心就手持牛鞭
其他 连载 47万字